川经瞭望记者 李洋 刘婕 文/图
3月6日,在四川省水利厅召开的水权水价改革助推水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大会上,记者了解到,我省在全国率先成建制、系统性谋划水权水价改革,经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批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已经具备了深化转段、纵深推进的条件。特别是我省水权水价改革的“四梁八柱”已全面构建。
大会现场
会议介绍,立足于全省水情,我省敏锐地捕捉到水权水价改革滞后已成为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隐形制约瓶颈,并在全国率先系统性推进水权与水价改革。如今,行业内外、全社会对水权水价改革是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认识逐步得到深化,水权水价改革的紧迫性、必要性、重要性全面显现。
在此基础之上,通过近三年的改革实践,我省水权水价改革已形成了分配、用途、权属、价格、政策、交易等六个方面的改革框架体系,我省水权水价改革“四梁八柱”全面构建。
上述“6个关键词”,回答了水权水价改革“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具体来看:
分配方面,分自然水、工程水。自然水权指一个区域可以在江河流域里面取用的水量,要分到区域、分到用途;工程水,分存量工程与增量工程,要求根据水利工程的开发利用任务,明晰工程水权到区域、到行业、到用途。存量工程水权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密切相关,增量工程水权与水利工程投融资密切相关。
用途方面,对分配的水权要强化用途管制,确保各行业、各用途、各时段按既定的水量得到水资源保障。我省经过前期探索,形成了以区域、流域、灌区、水库4种类型为改革基础,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优先级、以工业用水权改革为增长极的“4+1+1”推进模式,重点包括了“分配”“用途”两方面的内容。
权属方面,要把握“盆中的水”和“盛水的盆”的不可分割关系,扩大权属的研究范围。我省在抓紧水权等“无形资产”分配的同时,同步开展水利“有形”资产权属认定,主要包括水利工程的土地使用权、水利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等,并逐步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要将“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统筹起来,让“僵化”的资产变为“活”的资本,增强水利工程投融资、建设、运行管理的活力。
价格方面,我省科学核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建立区分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用途、不同用量、不同建设时期、不同融资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行业用途之间,要体现以工补农、以城补乡的定价导向。
政策方面,改革的成果体现是政策,我省要探索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系统构建改革政策制度体系,形成改革的最终成果。
交易方面,在初始水权分配的基础上,我省推进集约节余水量的市场化交易,是激发水资源活力的关键举措。并以水权法定为前提,深入开展区域之间、流域上下游之间,取水户之间、用水户之间,不同用途之间的水权交易,以市场化的手段合理优化配置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