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四川省司法厅批准省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公司律师,集团审计法务部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成为公司律师。
公司律师,是指与国有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司律师证书,在本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员工。
设立公司律师,对集团公司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国企专业化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内部管控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是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实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以及四川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要求“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司法部于2019年正式实施的《公司律师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公司律师依法享有与社会律师同等的执业权利;应当接受所在单位的管理、监督,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违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等”。
今后,集团公司律师将在集团领导下,进一步推动集团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集团加快建设“五横六纵”引水补水生态网络保驾护航。